来源:本站原创 2017/10/20 9:15:46【中华考试网校】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了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头条新闻
《通知》提出,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通知》介绍,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考证绝对是一个工程人升职加薪的敲门砖,有些证书能让我们进入升职加薪的快车道。小编整理了其中
2、注册消防工程师
9、注册建筑师
10、监理工程师
11、房地产估价师
12、造价工程师
13、注册城乡规划师
14、建造师
15、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机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29、注册安全工程师
37、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4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挂靠详情
大家都知道,建筑工程行业有很多的资格证书,每种证书的难度系数与含金量都不相同。有很多人会迷惑,到底哪些证书含金量最高市场价值也最大呢?
接下来小编给大家科普一下2017年工程行业含金量比较高的一些证书~
证书类型 | 专业 | 年付 | 主管部门 |
一级消防工程师 | 8万-10万/年 | 公安部 |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8万/年 | 住建部 |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2万/年 | 住建部 |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2万-3万/年 | 建设部 | |
房地产估价师 | 1.2万-1.5万/年 | 住建部 |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土建 | 3.5万-4万/年 | 住建部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机电安装 | 3.5万-4万/年 | 住建部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5万-6万/年 | 住建部 |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房建 | 4万/年 | 住建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 | 6万/年 | 住建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 | 3.5万/年 | 住建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 | 5万/年 | 住建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水利水电 | 4.5万/年 | 住建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矿业工程 | 5万-6万/年 | 住建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通信与广电 | 3.5万/年 | 住建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铁路 | 4万/年 | 住建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港口与航道 | 4万/年 | 住建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民航机场 | 4万/年 | 住建部 |
二级建造师 | 建筑 | 0.63万-0.8万/年 | 住建部 |
二级建造师 | 水利水电 | 1.7万-2万/年 | 住建部 |
二级建造师 | 市政 | 1.2万-1.3万/年 | 住建部 |
二级建造师 | 机电 | 1.1万-1.2万/年 | 住建部 |
二级建造师 | 公路 | 1.3万-1.5万/年 | 住建部 |
一级注册结构师 | 7万-8万/年 | 住建部 | |
二级注册结构师 | 1.5万/年 | 住建部 |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15万-16万/年 | 住建部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水利水电 | 8万-9万/年 | 住建部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3万-4万/年 | 住建部 |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注册发输变电 | 12万/年 | 住建部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注册供配电(证少) | 10万-12万/年 | 住建部 |
公用设备工程师 | 注册给排水(证多) | 10万-13万/年 | 住建部 |
公用设备工程师 | 注册暖通空调(证非常多) | 6万-8万/年 | 住建部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3万-4万/年 | 住建部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0.5万-0.6万/年 | 安监局 | |
注册咨询工程师 | (投资) | 1.2万-1.5万/年 | 发改委 |
注册环境评价师 | 3万-4万/1年 | 环保部环评司 |
俗话说,技多不压身。不管是多一门技艺还是多拿一点儿挂靠费,都是不错的选择。另外,今年国家取消了很多职业资格证书,那么,这些我们已经考过目录中原有的职业资格有部分被取消了,这部分职业资格还有效吗?未进入目录的怎么办?现在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人社部权威解答!
9月15日,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职业能力建设司领导参加在线访谈,权威解答相关问题。
1、目录中原有的职业资格有部分被取消了,这部分职业资格还有效吗?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部分职业资格取消后,原取得的资格可以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确有必要的,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性收尾考试。
关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016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2号),明确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一是对已经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或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退费;二是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工作;三是对按“双证书”(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兑现招生条件,使学生毕业时按规定取得“双证书”;四是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军队士兵职业技能鉴定暂按原规定执行。
2、有些职业(工种)没有进入目录,对这些职业(工种)如何开展评价服务?
在专业技术领域,未进入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可以通过职称制度进行评价,从而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
对于此次未能纳入职业资格目录的技能人员职业(工种),将按照经国务院同意并由我部印发的《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改革方案》(人社部发〔2017〕2号)要求,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
3、目录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是否意味着取消?
人社部将按照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安排,组织开展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清理工作。
一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证、上岗证等一律取消;
二是与准入类职业资格交叉的准入证、上岗证,作为准入类职业资格管理的一个环节,纳入职业资格管理,不再单独保留;
三是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重复设置、影响就业创业的准入证、上岗证等,提请修订法律后予以取消或整合。
4、接下来的工作
持续查处“挂证”,严厉打击“助考”犯罪活动,严格落实考培分离、鉴培分离。
优化职业资格服务。推动职业资格领域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网络报名服务平台和证书查询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