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定义丨2017执业药师挂证严规出台

来源:www.cne163.com 2017/3/23 8:36:48【中华考试网校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药监局要求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自2017年3月20日起至5月1日进行自查,存在问题的,应立即整改。

5月1日以后,凡查实药品经营企业存在执业药师虚挂、兼职行为,将收回违规企业GSP证书,并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违规企业在监督检查中,再次发现执业药师虚挂、兼职以及履职不到位现象的,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零售药店中虚挂兼职执业药师情况,将建议撤销其医保定点资格。虚挂兼职的执业药师,一年内不再受理其注册申请。

注意
挂证新定义

安庆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通知,对执行药师在岗管理进行了规范,其中对于挂证行为进行了界定和严厉的打击。

 

1、对查实有“挂证”行为的单位,按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形论处。

 

2、对查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予以公开通报和曝光,记入诚信档案和黑名单,两年内不受理该执业药师在安庆辖区内的注册申请。

 

3、在同一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一年中执业药师在工作时间(未公告工作时间的,即营业时间)内三次检查不在岗的,视为“挂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