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2016/12/19 14:06:58【中华考试网校】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新版教材变动:第四章 ———小编提醒大家及时关注各地人事考试网和中华考试网校考试资讯、行业动态频道,以下中华考试网校为广大考生介绍了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新版教材变动:第四章!请大家认真阅读,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中华考试网校祝所有学员考出好成绩!
|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新版教材变动: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和2016年版相比,今年教材作出如下修订:
(1)由于“营改增”全面实施,本章将原营业税内容删除,全面修订了增值税相关内容;
(2)修改了消费税的税目,应税目由化妆品改为高级化妆品,税率由30%改为15%。
章节 |
2016年 |
2017年 |
第四章 |
将章名“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
改为“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
第四章 |
P162第16-22行 |
删除原第16-22行“为了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 |
第四章 |
P165 |
删除 原(4)将资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
第四章 |
P165“5.混合销售行为。” |
改为“5.混合销售。” |
第四章 |
P165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
改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即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人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
第四章 |
P165倒数第9行 “兼营行为” |
改为:6.兼营 |
第四章 |
P165倒数第9行 |
将“兼营行为,是指…….就属于兼营行为”改为“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 |
第四章 |
P165倒数第6行 |
删除“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
第四章 |
P165倒数第3行 |
删除“他们的” |
第四章 |
P165倒数第2行 |
将“货物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改为“货物和应税服务” |
第四章 |
P165倒数第1行 |
将“货物销售款和劳务价款”改为“货物和应税服务” |
第四章 |
P166第一行 |
将“货物销售和劳务价款”改为“货物销售款和服务价款。” |
第四章 |
P166第二行 |
将“兼营行为是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两类业务,”改为“兼营是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和服务两类业务,” |
第四章 |
P165第13-23行 |
删除原有第13-23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上述规定外,” |
第四章 |
P165“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另有规定的除外” |
改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的单价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
第四章 |
P166【例4-3】 |
改为【例4-2】将“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有”改为“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 |
第四章 |
P166【例4-3】 |
答案改为AC.根据……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改为“答案为ABCD,根据……0增值税混合销售。” |
第四章 |
P166【例4-4】D。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
改为 “D。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
第四章 |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
改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 |
第四章 |
P170 12行 |
改为“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第四章 |
P170 |
将“销售货物行为”改为“销售货物” |
第四章 |
P170 |
删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货物行为” |
第四章 |
P170“详见本章第二节消费税” |
改为“详见本章第三节消费税” |
第四章 |
P170 11行 |
改为“根据《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服务销售额的合计” |
第四章 |
171倒数15行 |
将“(5)兼营行为销售额的确定。”改为“(5)兼营销售额的确定、” |
第四章 |
p171 倒数16行 |
将“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适用税率。”改为“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从高适用税率” |
第四章 |
P173 |
“进项税额是指……税法做了严格的规定。”改为“根据《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税法》做了严格的规定。 |
第四章 |
P173 |
增加“(含税控机动车……下同)” |
第四章 |
④接受……中抵扣 |
将“④接受试点纳税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改为④纳税人购进服务……分2年抵扣的规定。” |
第四章 |
⑤接受境外单位……增值税额 |
改为“⑤纳税人自用的应……销项税额中抵扣。” |
第四章 |
⑥购进货物或者……销项税额中抵扣。 |
改为“纳税人从境外单位……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第四章 |
⑦纳税人自用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
改为“⑦纳税人购进货物……销项税额中抵扣。” |
第四章 |
⑧混合销售行为依照……销项税额中抵扣。 |
删除⑧ |
第四章 |
P173倒数第1行 |
改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
第四章 |
P174 倒数2行 |
改为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税项目……属于个人消费 |
第四章 |
将②中的“相关的应税劳务” |
改为“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
第四章 |
③中“或者应税劳务” |
改为“(不包括固定资产)、……交通运输服务” |
第四章 |
将④国务院财政、……所列项目” |
改为④非正常 损失的不动产…….拆除情形 |
第四章 |
P174倒数7行 |
改为(3)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 |
第四章 |
将⑧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 |
改为(4)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进行清算。” |
第四章 |
P174倒数2行 |
将第一,第二改为①② |
第四章 |
175页 |
将原“(3)扣减进项税额的规定....中扣减”。改为“(6)扣减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中扣减。” |
第四章 |
|
增加(7)转增进项税额的规定 |
第四章 |
175页倒数12行 |
将原175页“(4)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调整到176页“(8)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限定。” |
第四章 |
176页第五行 |
将原175页五行“(5)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调整到176页“(9)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
第四章 |
176页第六行 |
将“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改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之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额,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
第四章 |
176页【例4-7】 |
将“多选题”改为“单选题” |
第四章 |
177页1.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
删除原177页“1.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
第四章 |
178页 |
删除原“消费税和关税的计算方法详见本章第二节消费税法律制度和第六章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 |
第四章 |
179页将“2.起征点。” |
改为“2.起征点的规定” |
第四章 |
P181【例4-12】选项“当天” |
将“当天”的格式从定格改为与选项文字内容冲齐 |
第四章 |
P181【例4-13】 |
四个选项从一行调整为两行 |
第四章 |
P181倒数二行“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
改为“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第四章 |
P182十一行“票样如下:” |
改为“票样如图4-1所示。”在票样下增加文字“图4-1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
第四章 |
P183倒数十二行“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
改为“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第四章 |
P184第一行【解析】中的“选项A、B两种情形不允许开具专用发票,选项D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
改为“选项A、B、D、三种情形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第四章 |
|
删除旧教材P184-192“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所有内容 |
第四章 |
|
将第二节改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
第四章 |
P196倒数第12行“3.化妆品” |
改为“3.高档化妆品” |
第四章 |
|
新增关于高档化妆品的定义,“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
第四章 |
P196倒数第5行 |
删除“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规定” |
第四章 |
P198第2行到第4行 |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发生了变化,新教材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增加了“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石油为原料加工的矿物性润滑油”中删除“以石油为原料加工的” |
第四章 |
P199倒数第3行“固体材料的总称” |
改为“固体材料之总和” |
第四章 |
P201税率表第一行“化妆品” |
改为“高档化妆品”,将高档化妆品的税率由“30%”改为“15%” |
第四章 |
|
新增了 两项内容“电池的利润率为4%、涂料的利润率为7%” |
第四章 |
|
新增第8条“财税【2016】36号”和第15条“财税【2016】103号” |
【中华考试网校温馨提醒】更多全国资格类、金融类、外语类、工程类、医学类、会计类等一系列考试资讯,请关注中华考试网校2017年全国考试资讯、行业动态等相关频道。中华考试网校2017年全国考试资讯频道帮考生朋友详细介绍了“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新版教材变动:第四章!”,希望考生们及时了解。
若在学习过程中对2017年全国各类考试(会计从业、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二级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职称英语、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营养师、理财规划师等)考务日常安排通知有任何疑惑,请访问中华考试网校“考试资讯频道”,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809-163,随时与考生朋友们交流!
全国首屈一指“宏题库”、“神笔记”、“周直播”等众多系列课程及资料,环环相扣,步步紧连,助考每一步!收藏“中华考试网校官方网址www.cne163.com”,关注“华文燕园”“华文燕园中华考试网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行业动态及考试资讯、考题资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