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平等主体间:仲裁、民事诉讼
非平等主体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平等主体经济纠纷:
1.或裁或审原则。
2.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法院行使管辖权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
(2)仲裁协议无效
(3)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
(二)不平等主体行政纠纷: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
(1)一般:选择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时可再诉讼
(2)特殊:必经复议,只有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起诉
(3)极特殊:只能复议
【中华考试网校温馨提醒】更多全国资格类、金融类、外语类、工程类、医学类、会计类等一系列考试资讯,请关注中华考试网校2017年全国考试资讯、行业动态等相关频道。中华考试网校全国考试资讯频道帮考生朋友详细介绍
,希望大家及时了解。
若在学习过程中对2017年全国各类考试(会计从业、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二级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职称英语、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营养师、理财规划师等)考务日常安排通知有任何疑惑,请访问中华考试网校“考试资讯频道”,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809-163,随时与考生朋友们交流!
全国首屈一指“宏题库”、“神笔记”、“周直播”等众多系列课程及资料,环环相扣,步步紧连,助考每一步!收藏“中华考试网校官方网址www.cne163.com”,关注“华文燕园”“华文燕园中华考试网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行业动态及考试资讯、考题资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