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2016/11/10 15:24:56【中华考试网校】
二、可用到建筑术语的理解
三、语法的适用性
四、综合事件的各项关键文字
致**,关于***,监理就该问题做出以下解释。
一,工程开工至今未接到任何对于图纸会审的通知。
三,图纸问题应在监理接收之前,经过多个部门审核通过,监理收到的应是合法的有效施工文件。
**监理公司。(盖章)
来看第一条,甲方大难临头跑的最快,把第一条写上,主要是让甲方明白,咱都系在一根绳子上,别做太绝。其实对于这样小的工程,一般很多甲方都不会在意什么图纸会审之类的,这样房子怎么搞都可以。
来看第二条,太得罪甲方,要是拼个你死我活也划不来,提出第二条,把审图机构拉下水,其实这种小房子,交点钱,人家看都不看,直接盖章,不过肯定会和甲方有什么协议,也就是出事别找我这个机构。考虑到这些,就写了第三条。
来看第三条,监理收到图纸前,是有其他部门审核通过,这个部门不乏甲方自己的某些审图、预算部门,他们是很清楚的,意在有事拉监理下水,哥也是有水平的人,你别想多了。自己找自己部门托关系去摆平。
以上大家要注意,首先要排除时间的错觉,你要明白,该工程已经竣工,监理说什么都难逃其责,所以在解释时,一定要把时间节点弄清楚,什么时间应该干什么,会对自己有利,没有干,才会出现这些情况,时间节点的选择,不能选择竣工后发现这些问题来解释,而是就此事件,不去论证时间,直接论证对我有利的时间,你没做什么!其次就是把握分寸,不要针对某一个部门去论证,而是多个部门一起论证,意在这个游戏,我玩不下去,大家一起玩,直到玩下去为止。
这句话非常重要,看过施工管理的应该很好理解,甲方已经使用,这是事实,后面出具,就存在被迫或必须合作的意思。
案例二
1,基础存在斜坡,坡度经过测算达到32度。
2,公共设施没有考虑公共安全因素。
以上问题请监理做出整改通知。
当老板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来的不止老板一个人,工程总监,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2人也一起来了!这架势,我瞬间明白了。这里说到公司技术负责人,其实他是在我们公司挂职的,他是个很厉害的人,是我们市工程质量检查鉴定委员会的主任,专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鉴定工作,高级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3个证。
到底这2个问题为什么那么严重?需要这么多高级别的人来处理!主要有3方面!这3方面是从处理后,我进行的总结。
第一,基础存在斜坡,达到32度,必须要计算侧滑力进行基础设计,本工程由于小,且采用桩基础,侧滑力其实对其没有影响,但是监理不能说,必须设计说,设计说的话,存在风险,且设计上的费用不会让设计承担这份责任,设计不会帮忙。如果把问题推给设计,必然存在重新设计的问题,必然要重新审图等其他更多手续办理的问题,必然还要处理已经完工的桩基础问题。
第二,公共安全因素,除非国家重要工程,谁会去考虑这个!这个也是接第一个问题,引申出来的,即第一个不处理好,第二个问题你就没有处理!公共设施的公共安全因素非常广!适用条例也非常多,才3层,那么点造价,你当修水立方呢?
第三,重点,监理的责任在那里,施工单位的责任在那里,甲方的责任在那里,设计单位的责任在那里,要一一明确后,进行可探讨的合作研究,将责任明确,也要将事情抹过去,大家一起来抹过去。
事情的处理,最后是通过基础验收的会议纪要,进行处理的,会议纪要的记录人是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原来都是我和施工单位的资料员,对纪要进行修改和整理的是我的老板和甲方代表,参加基础验收的是地勘、设计、质检、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纪要上面的内容就不详说了,只说说大致情况。
基础工程设计是通过审图机构,并经过各方一起审图才施工的,所有程序合法有效,设计保证设计图纸的成果和质量,施工保证施工是按合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检部门收一份纪要作为备案,视为合格的依据。
上面是大致内容,总体的宗旨就是,我们都是按合法有效的程序走的,没有任何事情,你质检部门来检查,拿这份纪要当合格依据去交差就行了。
高手就是高手,高手和高手玩文字,玩的就是平淡如水,大家一起走,路踏实,也抹的干净利落。
地质勘察工作,很多人认为这就属于甲方的事情,其实不然,要根据和施工单位的合同及协议来看,一家施工单位和我们签订BT合作模式的总承包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BT方自行完成资金筹措。
2,BT方通过招标签订正式合同。
3,BT方完成工程建设的所有工程量。(工程量按2012年预算定额计价)
初勘,对于工程建设没有实质作用,详勘对于工程建设主要是设计依据,对于工程建设也起到施工方案的初步确定,桩勘才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实施对象,即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必要的工程量。
一开始我的老总跟大家想法一样,应该由甲方进行地质勘察工作,没想到,初勘没1天,人家施工单位就跑来告状,拿着协议要求取消分包!老总在我提议下,和施工单位商谈,才确定初勘由甲方进行分包,详勘和桩勘依然按协议执行。详勘进行多次磋商,还是没能谈妥。
这里大家可能就不明白了,人家施工单位要做,就给他做嘛,为什么又要拿回来,地勘市场价格是土层50左右,岩层135-155之间,2012年预算定额计价是多少?土层80多,岩层到了220!这中间的差价太大!只能说这份协议太过笼统,导致细节操作过程中的成本控制难度加大!
最后处理的结果,由于地勘工作的初勘价格远低于2012年预算定额进行分包,我们当然有理由,也有合理的市场行景要求和施工单位订立地勘协议,将它从最大的BT合同中单独列入出来,施工单位虽然不同意,但是迫于分包合同的压力,及不影响其他更大的合作方向,还是同意了另起地勘协议。
这份处理其实解决2件事情,首先地勘工作超过50万需要招标,因为BT合同,地勘工作的招标就不需要,其次,地勘的费用,可以降低至单独招标的合理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