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2015/7/16 11:21:12【中华考试网校】
衡阳市2014年度会计职称初、中级证书领取通知
2014年度在衡阳市参加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了初审、复审的考生(含衡阳市本级、衡阳县、衡南县、衡东县、衡山县、南岳区、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请于2015年7月10日至9月30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衡阳市财政局一楼会计办事大厅(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30号)签字领取初、中级证书和考试登记表。
2013年部分初、中级考试合格考生(补审和重新提交资料并审查通过)请到衡阳市财政局会计科312室凭身份证领取。
注:市内可乘157、101、141、139路公交车到衡阳市财政局。
部分考生考试合格证书此次不能领取,具体情况如下:
1、未参加考后资格初审。
2、初审通过但复审未通过。
请以上两种情况考生请关注衡阳财政局网站通知,可和2015年通过考生重新参加审核(仅一次)。
衡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