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制定一系列措施狠抓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来源:本站原创 2015/4/28 8:39:39【中华考试网校

重庆市制定一系列措施狠抓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2014年,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狠抓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会计基础工作上升一个台阶。针对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制定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的通知》,对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管理、从业资格管理等进行规范。 
   1、规范会计机构及岗位设置。明确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求设置会计机构,未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办法》委托具有代理记帐资格的机构代理记帐。 
   2、严格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单位不得使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对目前在岗但不符合从业资格要求的会计工作人员,应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其中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会计人员可放宽至两年),逾期尚未取得相应资格必须调离会计工作岗位。 
   3、建立会计人员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单位每年应将本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以及当年会计人员新增、变更、离岗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离职情况随单位决算报表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应认真审查报备情况,对审查出的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应自报备一个月内书面告知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单位应自接到通知后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健全会计人员培养机制。明确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和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加大单位业务培训力度,鼓励支持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视野、提升技能,到2020年,力争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会计人员提高到50%(乡镇40%);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的会计人员提高到40%(乡镇30%),其中具有中高级会计职称的会计人员提高到15%,努力打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会计人才队伍。 
   5、强化考核力度及执法检查。明确将单位会计工作考核情况作为对单位的绩效评价指标内容,将会计岗位考核情况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参考依据,并逐步探索建立单位及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同时将单位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为《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法检查的重点,对各单位整改期结束后检查仍然存在问题的,暂停向其支付财政资金,并严格按照《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二)下发整改通知。根据本次调查统计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情况,对市级各部门和区县财政局逐一下达整改通知,通报单位或辖区财务人员持证情况,要求按照文件精神制定相应贯彻实施办法,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切实加强辖区内单位财务机构及财会人员管理,同时要求市财政局机关干部带头落实相关规定,对逾期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再在业务处室工作。

  此次措施的实施,重庆财政局认真研究统计对象,将全市财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作为首次统计调研的对象。明确统计调研的内容,反复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区县财政、乡镇单位及我局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意见,力求统计调研内容科学、全面。另外是制定统计办法,明确统计方式及报送渠道,采取“单位登录外网、统一进行填报”的方式,并委托软件公司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设计专门栏目进行填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专门组织召开全市统计工作布置视频会,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吴辉在会上作动员讲话,要求各单位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同时,制作了统计填报说明和问题答疑,挂网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保证了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得以完成。四是认真统计分析。对调研单位按系统、行业和市、区县、乡镇分别统计,纵向比较,并抽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 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为了提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机构及财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