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来源:本站原创 2015/4/16 9:06:31【中华考试网校

天津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天津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20日至24日》得知: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的,在学期间不计算会计工作年限;取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累加计算。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6年;

  5、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或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后,不具备规定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但符合《天津市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津人专[1 994]27号)中“破格晋升条件”的人员。

  (四)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