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1月29日-2月17日

来源:本站原创 2015/1/28 9:45:47【中华考试网校

2015年嘉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1月29日-2月17日

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考发〔2015〕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5月30日至3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5月30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2:00-4: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31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取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一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取得相应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交费,考后对有效期内全部科目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包括新老考生),报考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确认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于1月29日至2月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作出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具体要求及处理帮助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2014年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作为老考生报名,其他考生全部作为新考生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打印“报名表”后即可在网上进行交费。

  报考人员应及时备齐“报名表”及附件1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在有效期内通过全部科目后,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关于在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试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25号)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提交上述相关资料,进行考后资格审查。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电话咨询”栏目。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5月27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考生的报考流程图见附件2。

  五、证书发放。在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的考生,核发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或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考后审查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不予核发相关证书。

  六、考点设置及考试收费。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我市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点考场统一设在嘉兴市区。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特别是资格审查程序调整后,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衔接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