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2015/1/21 9:32:36【中华考试网校】
2015年合肥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通知 |
各位考生:
为方便考生参加资格审核,维护审核现场秩序,合肥考区二级建造师考生网上报名后,我局将考生信息与合肥地区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数据库进行了比对,现就审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人员的审核方式
1、有合肥地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考生
经与数据库比对,考生有合肥地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且考生符合《关于2015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390号)文件规定学历、资历、岗位等相应报考条件的,需携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未能打印的,审核现场提供查询服务),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表后,即可直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缴费,考生本人对于网上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
考生参加2015年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通过全部科目后,我局将组织报考资料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资格证书,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发放资格证书。报考资料审核的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的材料,我局将及时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发布通知,请广大考生从2015年8月1日起密切关注。
2、没有合肥地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考生
经与数据库比对,考生没有合肥地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且属于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考生,需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除携带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外,考生还须携带以下资料:
(1)2014年已经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2)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携带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3)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考试的,还须提供考生所在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及所在工作岗位证明,此证明需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或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4)中直、省直单位考生,还须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及所在工作岗位证明。考生将报名材料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由单位人事部门前往现场办理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现场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2015年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通过全部科目的,不需再进行报考资料审核,直接发放资格证书。
经与数据库比对,考生没有合肥地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且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况之一的考生,作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3、申报免考科目的考生
以上1、2两类人员中申报免考科目的考生,需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除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工作证明,直接到免试科目审核窗口办理。
二、资格审核的号段分配
各位考生要严格按报名表上的资格审核序号按号段分批分期参加资格审核,为保证审核效率,非审核当日号段的考生均不受理,请广大考生注意并严格遵守。根据工作安排,现将1月21日-23日资格审核号段列表如下:
资审日期 |
星期 |
上午资审号段 |
下午资审号段 |
2015-1-21 |
星期三 |
1-2000 |
2001-4000 |
2015-1-22 |
星期四 |
4001-6000 |
6001-8000 |
2015-1-23 |
星期五 |
8001-10000 |
10001-12000 |
三、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及工作时间
审核地点:合肥市蒙城路22号(原合肥四中)。
审核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0-5:00
四、考试交费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24小时后,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缴费,未能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合肥市人社局
201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