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12月30日至1月14日

来源:本站原创 2015/1/4 10:14:49【中华考试网校

2015年淮安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12月30日至1月14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工)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40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点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市区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考 试
时 间

530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31

上午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将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通过应试科目。组织报名时将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时间及支付方式

  考试分两个报名入口,参加“相应(增项)专业”、“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选择“2015年二级建造师相应(增项)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其他报名人员选择“201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二建增项)”及报“考评结合”人员、更改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0日9:00~2015年1月14日16:00

  网上支付时间:2015年1月12日9:00~2015年1月16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harsks.com/

  2.老考生[指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考生,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改报专业和报二建增项及考评结合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0日9:00~2015年1月14日16:00

  网上支付时间:2014年12月30日9:00~2015年1月16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harsks.com/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含:改报级别和专业、二建增项及考评结合人员)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上无考生档案号的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步骤二,带齐现场审核所需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2.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专业,且打印的报名表左上角显示有考生档案号即为老考生)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老考生报名表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确保报名信息无误。

  3.报考“考评结合”的人员报名管理与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的报名管理一致,网上报名时从同一个报名入口进入后选择“增项”级别或“考评结合”级别,考生报名时须仔细谨慎,报错入口或报错级别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

  新考生(含:二建增项及考评结合)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5日,上午9:00—11:45,下午2:00—5:30,审核地点: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淮安市清河区大治路22号。

  (四)新考生(含二建增项及考评结合人员)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人员(不含二建增报考生和考评结合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了便于现场资格审核和减少省住建厅资格终审退回人数,严肃考风考纪,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包括函授、网络教育、成人自考、夜大、电大等,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其中中专学历必须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中专及以下学历(包括初中、技校、高中、中专等)须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中心出具并盖章),缴费年限须与施工管理工作年限一致,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须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其他学历备查社保缴费记录单。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二建增项考生)”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工程类助理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4.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同。

  5.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证书原件。

  6.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7.凡使用假学历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老考生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增项”和“考评结合”考试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所在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如由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考生所在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居民身份证号码改动不得涉及出生年月。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明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更改信息办理时间:1月12日—14日,上午9:00—11:45,下午2:00—5:30,地点: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淮安市清河区大治路22号。

  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考信息修改。缴费之前,请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缴费成功,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

  (七)准考证网上打印

  考生于2015年5月20日起登陆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八)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新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工作,并及时将新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3月中旬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窗口领取,逾期不补。地址:淮安市国际会展中心E区22、23号窗口(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联系电话:83888293。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2014年版考试大纲,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八、咨询电话

  报名条件:12333、83671403、83668563、83645603

  照片审核:89330169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24日